中國藏族網通訊 ? 12月3日,省人民檢察院召開典型案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6起全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發(fā)布的6起典型案例,包括我省檢察機關辦理的3件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即:譚某某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該案是監(jiān)察體制改革后,我省監(jiān)察機關辦理的首起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案情重大、疑難、復雜,檢察機關在提前介入、退回補充調查、庭前會議等環(huán)節(jié),充分履職、積極作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林某某、李某某、趙某某貪污案,該案是發(fā)生在扶貧領域的一起典型“蟻官蟻貪”案件,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為打好“三大攻堅戰(zhàn)”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積極履職、追贓挽損,切實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黨和國家的扶貧政策落實到位;劉某貪污、受賄案,該案是我省檢察機關積極穩(wěn)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一起典型案件,檢察機關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堅持寬嚴相濟、罪責刑相適應,證據(jù)裁判的原則,積極穩(wěn)妥推進職務犯罪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另外,還有我省檢察機關辦理的3件經濟犯罪典型案例。即:馬某峰洗錢案,鮑某剛信用卡詐騙案,肖某合同詐騙抗訴案。
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發(fā)布的典型案例是全省各級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和經濟犯罪檢察部門在全面履職中取得較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案件,具有較強的典型意義。省檢察院高度重視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將之納入年度重點任務進行安排部署,全面落實案例定期報送、評析制度,將高檢院和院黨組關于典型案例的各項要求落地落實。此次發(fā)布六起典型案例,旨在向全社會表明青海省檢察機關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犯罪的態(tài)度、決心和力度。